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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行政书士·劳务士的大西祐子

在新雇佣外国人时,能否雇佣取决于该人的居留资格。
下面我们将按主要居留资格类型解释是否可以进行转职录用。

■ 持有身份类居留资格的人

持有"永住者"、"定住者"、"永住者的配偶等"、"日本人的配偶等"等身份类居留资格的人,在就业方面没有限制。
因此,可以直接雇佣,无需办理特别手续。这些居留资格持有者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对企业来说也更容易录用。

■ 持有"特定技能"、"高度专门职1号"居留资格的人

持有"特定技能"或"高度专门职1号"居留资格的人,原则上只允许在特定企业工作。因此,在转职时需要办理"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只有在居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在新工作场所开始工作。在录用时必须确认"指定书"上是否记载了自己公司的名称。
如果仅仅因为是相同职种就轻易接收,可能会违法。

■ 持有"特定活动"居留资格的人

持有"特定活动"居留资格的人,其工作内容也由"指定书"详细规定。
是否可以转职取决于这份指定书的内容,所以事先必须仔细确认内容。

■ 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居留资格的人

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居留资格的人,如果新工作的业务内容与前一份工作相似,可能可以转职。
但是,最终还是要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判断。判断依据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工作内容、企业规模等多个因素。
因此,即使过去有类似案例获得批准,也不意味着这次一定会被批准。
对于转职判断比较微妙的情况,申请"就业资格证明书"会更有保障。

外国人的转职录用,根据其居留资格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对应方式。
在接收转职者时,重要的是准确把握是否可以雇佣,并适当地进行必要的手续。

如有任何不明之处,请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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