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

@Champagne__bang
微87 双线叙述 意识流类
故事内容纯属虚构 灵感来源指定歌曲
*请读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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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南朝鲜的汉城,曾有许多不知因果的奇闻异事。令人久久不能忘怀的莫过于那具死得火红热烈的尸身——当地鼎鼎有名的金氏之子,惨死在了成亲之大喜之日前一晚。
  金府才势雄厚,近几年又气运高涨,升官发财。据当地人说,离不开宅子临近那寺庙的烟火相助。金家的独子名为金昇玟,一表人才,温言少语。皮肤白皙,喜爱文书乐理,不时出门也多是去庙里。独行居多,家里的下人也不让跟着去。贡品,香烛也是自行准备,不过他人之手。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
  就算如此,因相貌与背景,说媒的也来的不少,若是被少爷听到就每每被送客。一来二去,年龄正巧,父母也着急。俗话说,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寻了家门当户对的好人家,长辈便擅自将日子定下来。那几日,金府上上下下,忙里忙外,顾不得别事,回过神才发现为时已晚。

(二)

  “哥,后面没课了,咱们去吃平壤冷面?”
  “还有作业要另做,下次再去吧。”
  下次,这样的对话进行几番下来就厌倦了。梁精寅不懂,高中就在一起的恋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陌生,这难道就是前辈们常说的恋爱保鲜的闯关条件。但明明是两个人的关系,用真心串联的结果,闯关游戏却是1P模式。沟通也无法,总是用温柔的语气说着祈使句和陈述句,要他辩解看起来是在怀疑或者为难,为什么要让喜欢的人难做呢。梁精寅如是想,嘴里嚼着汤汁和冷面。
  比起韩国冷面,平壤冷面是梁精寅和恋人的one pick,至少在梁精寅的记忆里是这样。朋友们总说,平壤冷面无聊,没意思,白水一样没滋没味,荞麦面也不做修剪,是吃力不讨好的东西,所以从来没在平壤冷面的面馆里见到团建的人。
  但恋人呢,他说平壤冷面和感情一样是需要仔细品尝,专心品味的。这样才能发现其中的口味的鲜美,口感的爽脆,更像是在享受美味而不是用刺激的调味让味蕾运转。
  今天店主做的是肉清汤底,混合着滴落下来的泪才能尝到一丝咸味。喉咙像是被堵住似的难以下咽,鼻头酸酸的,怎么忽然就这样了呢。
  单人座位面朝马路,川流不息的车辆,在某个瞬息才能看到被挡住的远处的海,在群山罅隙间透漏,变动的蓝白,迷人的景色。

(三)

  自小听母亲说,要常去寺庙拜谒,从不说拜的是什么,只说多拿些贡品去。小时候不明觉厉,就会照着去做,长大了便渐渐成了习惯,总想将好物都拿去供奉。因为不爱出远门,寺庙变成了消遣的地方。
  供以拜谒的地方不大,但寺刹后却有大抵三四亩地的植株。那片地的颜色时而全绿时而火红一片,忘不见后方,好似长到了土地边境。
  这天依然独自前来,太阳落山之际,金光洒落,正瞥见后方的花丛,此时像是燃烧着,热烈的红盖上粼粼金波,不由自主地向那方向走去。
  眼前光晕重叠,迷离间,我已走进花丛,回身看才发现竟被包揽其中,腿脚不听使唤只是向前。能看见的东西愈加模糊,光晕闪烁,火红灼烧着我的双目。再能停下来时,有什么从花丛里剥离出来,站定在我的面前。
  同样火红的狐狸,然后我眼里就只有这抹火红,周遭的花朵都黯淡几分。

(四)

  在面馆里叫了cass和真露,真是稀奇,第一次在这里喝了炸弹酒,自娱自乐似的,平时聚餐到这种程度哥会帮我挡掉或者先离场,别人什么眼光看也不在意。几轮one shot下去,疯了似的回忆窜进眩晕的大脑里。
  哥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最温柔的人,最好最棒的人。即使这样的人也会改变。想起他嘴唇天生是弯弯的波浪形状,鼻根处有淡淡的小痣。温柔的眉眼总是被长长的棕色头发挡住,哥总是看着我笑,说我爱你。这些回想的画面印在脑海时变得重影,满布雪花。
  我们是不是好久没见了,连你手的感受都陌生了。想起我们的第一天,想起第一次在海边接吻。温暖柔软,像是被融进了沙子,被海水浸没。
  树影一个个争先恐后地从我身边窜梭,夏天的风很热,接连地拍打在我脸上。混沌和清醒争抢着占领大脑的主动权,我只是骑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周,一月,也许。总之想不起来了,是事情和人发生改变的时候。我不像爱情剧里pabo一样的主角,因为剧本而表现得被蒙在鼓里什么也感知不到。
  哥。你说谎的时候,会摸摸下巴,这我是知道的呀。

(五)

  烈狐将他扑倒,继而忽地变成人形。火红的绸缎,金黄色的头发,上挑妖艳的眼睛。看似眯着眼睛好似在笑,实则让他陷入了那深不见底的眸子里。此时他眼里只剩下眼前人,初谋面,但对其情意绵绵。是身体告诉他的,云雨时镶嵌得恰到好处,就像是两人常在此戏耍,但无论如何,也没法抹去眼前模糊一片,那光晕还在,看不清这美人。
  “听说你明日就将成亲。”
  虽然是男子的声音,但如同夜莺般清透,叫人流连。此时二人正倒在花丛中缠绵,提及此事,狐妖掐住他的喉部,尖牙露出,拉起银丝,舌尖似在找寻这具身体最柔软的部位啃食。
  “成亲非我意,只是听命于父母,表面之事。”
  面前忽而出现或狐妖或男子,金昇玟非但不胆怯,还任由此人骑驾尽欢。心慢慢被掏了去,眼里还流着蜜。颠鸾倒凤之声愈烈,响彻火红的花丛。公子衣裳一层一层被撕破,赤裸身躯,坦诚相待,眼前红一片、白一片。
  尽欢,人亦死。

(六)

  自行车被随意地丢弃在路旁,踏着细沙,摇摇晃晃地来到这海边。塑料、垃圾、碎石,脚底传来疼痛感,但还是扔掉鞋,顺着风跑。
  脸上、臂上,摸上去粗糙的满是细沙。驻足在尽头,海风咸腥,吹不醒他。以为海水被灌进味蕾,实则是又落泪了,为什么要让喜欢的人站在海边哭泣。
  脚边,海水上涨,玩闹般舔舐着。梁精寅却感到心安,温柔的包裹,海水覆盖之时沙子也变得柔软。他又想起了和恋人第一次在这接吻。
  于是一件件剥掉衣物,向远方踏去。浪拍潺潺,距离越近越是像甜蜜的耳语。眼前,恋人拉着他的手,拥抱他、亲吻他。直到他们0距离,没有人变心,也再不分开。
  滩边,剩下的只是带不走的衣物,没有遗憾。

(完)

(后记)

*自金昇玟稍大些,开始去寺庙上贡,金府的日子便日渐优渥。
*供奉的是彼岸狐妖,以身相许,但做完后金昇玟便会失忆,只知要常去。这是命运的第一世,也是他的死因。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彼岸花开在冥界,轮回时闻见香气便能想起前世,再许诺永不分离,投入下一世。

*梁精寅与恋人,相恋好几世,每每以对方死亡而终。
*不愿生生世世如此看着爱人离去,此次选择溺死。
*但忘川里的诅咒无人可解,生生世世纠缠,相爱不得厮守,这是命运。

*背叛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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