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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行政书士·劳务士的大西祐子

大学毕业后,希望进行创业准备的留学生的在留资格
对于希望在大学或研究生院毕业后继续留在日本进行创业准备的留学生,存在一种在留资格,称为「特定活动」。
然而,需要得到大学或研究生院的合作支持。
该在留资格的名称是「特定活动」。

为了获得进行创业准备的特定活动在留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〇个人条件

  • 持有「留学」在留资格。

  • 已经毕业或完成了日本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大学或研究生院学业。

  • 短期大学不符合资格。

  • 在学期间表现良好,没有成绩或行为方面的问题。

  • 在学期间已经开始了创业活动。

  • 得到了所在大学的推荐支持。

  • 毕业后的6个月内成立公司并开始创业,并向「特定活动」变更为「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提交申请,并符合「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要求。

  • 需要提供业务计划书、注册文件等作为证明。

  • 有能力支付在留期间的所有费用。

〇业务规模要求

  • 作为创业所需的资金,需要融资超过500万日元,并确保雇佣至少两名全职员工,或具备相当规模的条件。

※ 关于融资超过500万日元的要求
· 实际拥有超过500万日元的资金。
· 已决定从国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银行等获得补助、资助、贷款等支持的情况。

如果打算以个人企业的形式进行经营,并且在之前的创业活动中已经投资了资金,如果能够客观地证明投资金额,这些资金也将被计入筹集的资金之中。

※ 关于雇佣至少两名全职员工的要求
· 已签订雇佣合同等的情况。

〇物件获取要求

  • 需要确保获得用于创业的办公场所(店铺、办公室等)设施的可靠性。

· 已经拥有物件的情况。
· 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 已决定从地方政府等获得物件提供的情况。
· 实际上正在进行物件获取手续(如支付定金等)的情况。

〇创业支援要求

需要得到所在大学对创业活动的外国人提供以下支援措施之一:
(1) 提供有关创业者教育与培训的措施(开设各种教育研讨会、举办企业交流会或研讨会等)。
(2) 支持制定商业计划。
(3) 提供资金筹集或物件获取的支援措施(补助金、风险投资引荐、入驻创业孵化设施等)。

〇在留管理要求

(1) 大学必须定期确认创业活动情况。
(2) 为了应对无法在6个月内创业的情况,创业活动的外国人必须确保有回国的手段(机票和回国费用)。

〇创业失败情况

如果创业活动的外国人没有进行创业活动,或者创业活动的持续性变得困难,大学必须确认创业活动的外国人的所在地,并立即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报告,并协助外国人返回。

关于在留资格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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